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主    任:陈东方

副 主 任张传友 颜世平

联系电话0537-4456327

办公地点科技实验大楼203


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进行监督实施。
      2.
负责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及学校其它经营性资产的登记、统计、评估、检查、出租、出借、学校收益的催缴等产权管理工作,明晰学校内部产权关系。

 3.按照上级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部署或学校工作需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清产核资工作。

 4.调查研究学校各类经营性资产的现状和变动情况。参与学校拟开办的经营项目论证,监督经营性资产的使用和保值增值情况。

 5.参与学校企业改制的资产评估及法人离任或企业破产审计、清算工作。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宋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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