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保障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加快推进采购项目有序实施,满足各单位的采购需求,请各单位合理安排相关采购工作。现就做好暑期采购项目做如下提示:
一、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政府采购项目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发布采购意向公示30天后方可开始采购活动,组织采购还需按法定流程实施,理想状态下,一个采购活动从意向公开到中标/采购结果公告结束至少预留 50 天时间。为了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请各单位提前谋划、统筹安排。
二、确有必须于暑期前完成或暑假期间采购的项目,因采购工作流程和周期的刚性要求,请务必于5月23日前将拟开展项目的相关材料报采购管理办公室,暑期采购工作将按采购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和项目的紧急情况组织采购。
三、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调查研究,合理确定采购需求,科学论证技术参数及要求,同类采购项目尽可能集中打包上报,以便于降低采购成本,加快采购进度。设备参数要以满足教学科研基本需要为前提,能够保证至少三个不同品牌符合需求,不要人为设置排他性参数或某供应商独有参数。
四、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宪伟、刘新闯,联系电话:0537-4458187。
特此提示。
资产管理处
2025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