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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公务用车租赁供应商使用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3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学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2023年度公务用车租赁供应商。各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和协议价格见附件。现将使用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各单位公务出行、公务接待、科研、会议等用车(5-9座),必须选择中标供应商。

二、使用流程

1.各单位根据供应商的协议价格与服务水平,自主选择中标供应商;

2.按照财务要求进行财务结算。

三、服务期限

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服务期满,视情况续签或重新招标另行通知。

四、监督管理

校属各单位应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书面报告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将按照合同约定,做相应处理。协议供应商累计三次不满足采购需求或使用单位对其服务不满意,将被取消协议供应资格。


附件: 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和协议价格.xlsx 



曲阜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

20221230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李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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