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履约保证金退还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规范履约保证金退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现结合工作实际,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履约保证金退还流程
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约定履约期满后,项目使用部门填写《曲阜师范大学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连同合同复印件送往资产管理处采购管理办公室。
其中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按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规定执行
二、其他
请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认真自查已采购的项目,根据合同约定对已完成履约尚未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项目,抓紧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资产管理处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