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编报我校下一年度办公设备及家具采购预算,按照《曲阜师范大学办公设备及家具配备管理规定》(曲师大校字[2013]63号)的文件精神,经学校领导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对办公设备及家具采购计划的申报工作进一步规范如下:
1、采购计划申报的时间及要求
由学校资产管理处统一通知部署,各部门每年8月底前报下一年度采购计划,根据政府采购的要求,采购预算上报后原则上不得再增加或变更采购计划。
2、学生课桌椅(包括公用部分和各教学单位使用部分)采购计划需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论证后统一报资产管理处。
3、各部门所需办公设备及家具的采购计划报资产管理处,其中教师用办公设备及家具所需经费由申请部门自行解决。
4、笔记本电脑等非必备的办公设备及家具采购计划由分管资产管理的校长审批。
5、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办公设备及家具采购计划报资产管理处。
6、根据学校要求,今后各部门自行采购的办公设备及家具原则上不再给予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手续。
资产管理处
2014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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