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2016 年度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鲁财采[2015]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设备所用硒鼓、粉盒的购置通知如下:
一、硒鼓、粉盒属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项目,自2016年起实行政府采购。
二、各部门、单位公费(含科研经费)购买的硒鼓、粉盒须报政府采购预算。请统计本单位在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的型号,并写明需用相应硒鼓的数量,上次未报或没报全的单位再补报一次。
三、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截止至2016年1月5日;
曲阜校区到科技实验大楼202房间,联系人:孔滨,电话:4456020;
日照校区到实验中心225房间,联系人:鲍洪增,电话:3980059。
资产管理处、财务处
2015/12/21
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