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登记、变更、注销流程

发布时间:2019-05-1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产权登记、变更、注销流程图

 

产权登记、变更、注销流程说明

编号

步骤名称

主责部门

/岗位

步骤描述

输出文档

01

申请材料

产权归口

管理部门

经办人

01 根据申请(产权登记、变更、注销)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产权登记、变更、注销申请材料》

02

审核

产权归口

管理部门

负责人

01 产权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关注提交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合规;

02 对于产权变更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

 《论证报告》

03

审核

资产管理处

资产管理科

01 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并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审核通过后报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02 按申报内容要求填报相应表格《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变更、注销)表》。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变更、注销)表》

04

审核

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01 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给出处理意见。

05

审核

校长办公会

/常委会

01 对提交的产权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确认;

02 审核通过后,交由资产管理处上报教育厅进行审核。

 《会议纪要》

06

审核

教育厅

01 教育厅对所属单位提交的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财政厅办理审定手续。

 

07

审批并批复

财政厅

01 财政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呈报的相关文件、材料进行审批;

02 依据审定合格的情况予以核发《事业单位产权登记证》;

03 允许产权变更或产权注销的手续。

《事业单位产权登记证》

《产权变更或产权注销的手续》

08

领取手续

资产管理处

资产管理科

01 资产管理处相关人员到财政厅领取事业单位产权登记证(或变更、注销手续), 交学校档案馆进行管理。

 

09

归档保管

档案馆

01学校档案馆与资产管理处经办人员做好交接登记手续,保管产权登记证(变更、注销手续)。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廖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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