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流程

发布时间:2019-05-1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资产处置流程图



资产处置流程说明

编号

步骤名称

主责部门/岗位

步骤描述

输出文档

01

处置申请

二级单位

经办人

01 使用部门通过学校资产管理系统,提交拟处置的资产。

《资产处置申请单》

02

审核

二级单位

负责人

01 单位负责人审核需处置资产信息。

03

审核

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相关材料,签署部门意见后交资产管理处审查。

01单价在10万元以下仪器设备、房屋、车辆,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组织技术鉴定后交资产管理处审核;

02单价在10万元以上(含)仪器设备、房屋、车辆,转至步骤05

03 土地使用权、货币性资产(含货币资金及往来款项)、对外投资(含股权)、未达使用年限且单项帐面原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单位撤销、合并、分立、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情形下的整体资产处置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交资产管理处组织鉴定或者论证后报教育厅审批,转至步骤05

04

论证

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01 经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并论证后,交资产管理处审核。

《资产处置论证报告》

05

论证

资产

管理处

01 资产管理处会同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鉴定论证并审核。学校没有处置权限的拟处置资产,转至步骤10

《资产处置论证报告》

06

审核

资产

管理处

01 审核汇总需要处置的资产信息及相关论证报告。

《拟处置资产信息汇总表》

07

审核

资产处置领导小组

01 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对需要处置的资产进行论证并给出处置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常委会进行审核。

08

审批

校长办公会/常委会

01 对处置小组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批。

《会议纪要》

09

备案

教育厅

01 教育厅对国有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备案。

10

审核

校长办公会/常委会

01校长办公会/常委会对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审核。通过后交由资产管理处报教育厅备案。

《会议纪要》

11

审核

教育厅

01对学校所报材料进行审核。

12

审批

财政厅

01财政厅对土地使用权、货币性资产(含货币资金及往来款项)、对外投资(含股权)、未达使用年限且单项帐面原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单位撤销、合并、分立、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情形下的整体资产处置。资产处置进行审批。

13

组织执行

资产

管理处

处置方式:

01 调拨(含校内使用单位之间):批准处置的有使用价值的资产在资产管理处网站上公布,在校内单位之间调拨;

02      02捐赠:捐赠教学基地,对口支援单位及贫困地区;

03 有偿转让:以公开方式进行处理;

04 置换:以公开方式进行处理;

05 报损:按《曲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执行;

06 报废:按鲁教财函[2010]77号规定:报废电子产品类资产统一回收、统一处理。残值较大的处置资产(出售资产、房屋拆除)以招标等方式进行处理。对量小报废资产,根据实际情况,按值作价;

财务处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调整有关资产账目,资产管理处调整学校资产总量,资产使用部门调整备查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固定资产变动报告单》

《捐赠固定资产审批表》

14

处置收入上缴

资产管理处、财务处

01将处置收入缴纳至学校账户,财务处将其上缴国库。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廖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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