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流程

发布时间:2019-05-1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资产评估流程说明

编号

步骤名称

主责部门

/岗位

步骤描述

输出文档

01

提出评

估申请

资产使用部门

经办人

资产归口使用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上级部门的要求申请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01 整体或者部分改制;

02 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02      03合并、分立、清算;

03      04资产拍卖、转让、置换;

04      05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05      06确定涉讼资产价值;

0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资产评估申请报告》

02

审核

资产使用

部门负责人

01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03

审核

资产归口

管理部门

01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提出的评估申请进行审核,审核评估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评估的合理性。

 

04

审核

资产管理处

资产管理科

01资产管理处审核评估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评估的合理性。

 

05

审批

校长办公会

/常委会

01 资产管理处向校长办公会/常委会汇报。

《会议纪要》

06

委托评估

并出具资

产评估报告

外部机构

评估机构

01 资产管理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02
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合同》
 
《资产评估报告》

07

使用

资产管理处

资产管理科

01 资产管理处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使用。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廖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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