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流程说明
编号
步骤名称
主责部门
/岗位
步骤描述
输出文档
01
清查通知
资产管理处
资产管理科
01 资产管理处发布资产清查通知。
《资产清查通知》
02
审批
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01 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对资产清查事项进行审批。
03
组织清查
01 分别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02 各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分管资产清查实施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根据方案组织清查。
04
出具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资产清查
工作小组
01 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根据清查情况出具清查报告,交资产管理处。
《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05
核查
01 资产管理处对各资产使用单位进行抽查。
06
审核
01 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对学校资产清查数据进行审核。
07
资产清查数据录入系统,上报教育厅
01 将学校资产清查数据录入高校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审核、汇总;
02 将资产清查电子数据及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上报教育厅。
08
审核/备案
教育厅
01 教育厅审核并备案。
09
存档
01 将资产清查相关资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