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经省政府授权,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山东省财政厅
2020 年 10 月 20 日